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世界上從沒有哪一種商品的價格是只漲不跌的,這是經濟的基本規(guī)律之一。但是消費者都有這樣的心理,希望想買的商品能降價,買到手之后,最好價格能一路上漲。
如今想買房的消費者要注意了,南京市的一家樓盤為了促銷,使出了這么一招:承諾房價如果在一年內下跌的話,買房人不僅可以全額退房,還能獲得利息補償。值得關注的是,南京樓市上一次出現“降價賠付”還是在2011年。
據媒體報道,這個樓盤將推出一批產品,戶型面積從78㎡到120㎡,起售價為每平米8900元,這一價格被開發(fā)商稱為當地的“筑底價”。開發(fā)商為了“以價換量”,不僅以較低的價格入市,還針對買房人推出了“保價”承諾。具體來說,如果這一批房子在交付時出現了降價的情況,買房人可以無理由退房,而且可以獲得總房款的8%作為補償。而衡量房價是否下跌的標準,是以2015年5月1號到5月31號期間在南京市房管部門備案的成交均價為準,對比今年8月1號到8月31號的成交均價,以此來判斷客戶購買的房源是否降了價。
在各地陸續(xù)放松限購的大背景下,開發(fā)商們也想抓住這一市場轉機,想方設法促銷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采取“降價賠付”這樣的做法,確實值得商榷。面對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我們要提醒,開發(fā)商和購房人都得“悠著點”。
買到手的房子降價了,開發(fā)商不但全額退款,還給出額外的利息補償,這在房地產市場通常被稱為“降價賠付”。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對于買賣雙方來說又存在哪些風險?經濟之聲記者采訪了著名房產專家、浙報傳媒地產研究院院長丁建剛。
經濟之聲:在房價下行的情況下,已經購房的業(yè)主因為不滿,而出現打砸售樓處的情況也不少見。以前我們也討論過這樣的問題,當然無論怎么樣,采取打砸的方式都是不對的。現在開發(fā)商采取“降價賠付”的這樣一種方式,算是一種明智的促銷方式還是無奈之舉?這樣的售房方式是否合理?
丁建剛:第一,可以確定界定為保價或保值賠付等這樣的銷售方式。第二,這是開發(fā)商自己主動做的一個額外的承諾。沒有什么違法的地方,也就是說它是合法的。那合理嗎?我認為不合理。
從契約精神來說應該是雙方利益各享,風險各擔,也就是買了房子之后漲價你是不會還給開發(fā)商的,那是你自己獨享了,降價的責任也得你自己來承擔,這是市場經濟,契約精神。但是為什么開發(fā)商要學雷鋒呢?我想它一定有其道理,開發(fā)商可能是無奈之舉。南京是二線城市中供需關系非常正常、非常好的一個城市,但是可見開發(fā)商推出這樣的措施市場也已經轉向。杭州從去年四季度開始降溫,現在已經波及到了二線城市,像南京這樣的城市,甚至已經波及到了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成交量也大幅度下跌。
第一個問題是對雙方來說有沒有風險,對購房者來說,沒有比不推出這項措施更多的風險,不是沒有風險,是這個風險和你正常買房是一樣,只不過它給你多了一道承諾,和沒有這道承諾來比,那當然有比沒有好。第二,對開發(fā)商來說,承擔的當然就是承諾的風險,如果真的降價了,還有一個可操作的價格恒量尺度,明年的5月1號到5月31號的成交均價和今年8月份的成交價格來比,因為有的時候會產生極大的爭議。開發(fā)商會愿意做這件事情嗎?當然不愿意。但是開發(fā)商為什么要做這件事情呢?就是現在想趕快把房子賣出去,賣了再說。假定出現了極端的情況,真的明年到這個時候降了15%,至少現在百分之百收到了,明年我再還給你,賠你15%那就算是向你借了一年的錢,利息是15%,這就是這個雙方的結果。
經濟之聲:從一個買賣房產的過程變成了一個資本運作的過程?
丁建剛:對,但是它是合法的,它不是違法集資,因為它確實把房子賣給你了。第二個問題其實從小見大,這個事情可以看出整個市場轉向,也就是說市場由原來的供不應求到供需平衡,現在看來是開發(fā)商急于在促銷了。開發(fā)商是非常敏感的,他已經開始用這種手段來促銷,說明整個市場包括像南京的市場也開始轉向了,我們要看到的問題的本質。
經濟之聲:您覺得對購房人來說,保價的房子該不該買?
丁建剛:如果這個樓盤是你想買的,認可的,地段、戶型、樓盤的品質和現在的價格都認可,那么有這個措施當然比沒有好,就該買。該不該買不要因為這一條保價措施。
本期評論編輯曉易有以下觀點。先來看一個最近的事件,據媒體報道,近日,蘇州園區(qū)某地產開發(fā)商的售樓處,一批已購置該開發(fā)商所售樓盤的業(yè)主,因不滿新開樓盤降價,聚集到售樓處要求開發(fā)商對業(yè)主的損失進行賠償,過程中因為協(xié)商沒有達成一致,現場業(yè)主情緒激動,竟使用事先準備好的雞蛋對售樓處進行打砸,更有極端的業(yè)主使用垃圾桶、椅子等將售樓處用來展示樓盤的沙盤砸毀,直接造成價值1萬5000元的沙盤模型報廢。
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在一線樓市堅決“不松綁”的同時,二三線樓市降價導致恐慌情緒逐漸蔓延,越來越多的購房者對于一線樓市持觀望態(tài)度。比如北京一位準備入手購買二手房的投資者就說,“現在是買方市場,看清形勢才能跟賣房者討價還價。這幾個月房產中介頻頻打電話讓我去看房,這說明賣房者越來越多?!?/p>
一邊是房價波動引發(fā)觀望,一邊是開發(fā)商想方設法來促銷。理論上房價應該是有漲有跌,開發(fā)商本不該搞“保價行動”,“保價”對開發(fā)商來說也是一種對賭行為,如果未來樓市走勢真的不樂觀,開發(fā)商等于是給自己加大風險。而假設開發(fā)商如果因極端情況面臨倒閉的話,這樣的“保價”也就無法實現。所以,我看,買賣雙方還都得三思而后行。
南京工業(yè)大學天誠不動產研究所副所長吳翔華認為,開發(fā)商推出“保價行動”,可以化解未來可能出現的矛盾,也等于是讓觀望的買房人下決心買房,這樣的促銷活動可能會引起其他樓盤的跟風,尤其是一些存在競爭的樓盤。短期對于買房人來說,這是一大利好,有利于買到性價比高、風險低的房子,但是也要注意防范風險,特別是合同的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