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獲悉,奧運游泳冠軍孫楊因無證駕駛汽車,11月4日下午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罰款,并處行政拘留7天。
昨天下午2點10分左右,在杭州市體育場路武林廣場西跑道附近,一輛白色保時捷卡宴與900路公交車發(fā)生刮擦事故,保時捷卡宴司機(jī)為奧運會游泳冠軍孫楊。杭州交警隨后查實孫楊系無證駕駛,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之規(guī)定,對其違法行為作出上述處罰。
交通法專家、浙江省公安交管局副局長宋曉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對照杭州地區(qū)前三年對無證駕駛違法行為的平均處罰情況,杭州交警這次對奧運明星孫楊的行政處罰與對同類違法行為的處罰是相一致的,是公正的,不偏不倚,體現(xiàn)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制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