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輪奸案尚未開庭審理,涉及此案的多位律師已輪番發(fā)言。今日,五名嫌疑人之一的代理律師李在珂接受媒體訪問時指“李某某自以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會上遇到矛盾總喜歡動粗。”并提供案情諸多細節(jié)。有知情人士向媒體爆料,稱李天一在之前的自述中,曾有不利于另一位嫌疑人的言論:李天一稱當晚是經(jīng)同案嫌疑人魏某勸說才去開房,并在性關系結束后由魏某給了受害人楊女士1500元,自己給了500元。據(jù)悉,五位嫌疑人各請有律師,律師各為其主,李在珂律師此時的言論引發(fā)關注。隨后,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對李在珂言論真實性提出質疑,直指“李在珂擅自發(fā)布所謂細節(jié),極端不負責任。”
李天一自述:車開到李家地庫 經(jīng)魏某勸說去開房
按照之前媒體的說法,李某某等五人是在酒吧飲酒后,將醉酒楊女士帶去開房并實施輪奸。
但據(jù)知情人透露,李某某在之前的自述中卻給出不同說法:當晚,一行人離開酒吧后,并未直接開房,而是到了位于北京海淀區(qū)遠大路的金鼎軒吃夜宵,期間他們還跟鄰桌發(fā)生沖突。后來離開金鼎軒,開車到了李家地庫。李某某自稱原本不想去(開房)了,但是被同案嫌疑人的魏某勸說,將自己的車停在地庫,坐魏某的車去了酒店開房。李天一還提到:發(fā)生性關系以后,自己給了楊女士500塊,魏某給了1500塊。
同案嫌疑人律師李在珂:李某某自認天下功夫第一
日前有媒體刊登題為《李某某同案犯律師:李某某自認武功第一 打受害者不為強奸》的報道。
報道稱,李在珂表示,“有視頻證據(jù)顯示:受害人在醉酒情況下,被酒吧經(jīng)理攙扶進李某某等涉案人員車輛。而在此前,李某某等五人已與酒吧經(jīng)理商量好‘小姐出臺價格’。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屬于‘強迫賣淫罪’,酒吧經(jīng)理為犯罪主體。”
李家法律顧問蘭和:李某在酒店是否存在打人事實尚存疑問
李家法律顧問蘭和,聽聞李在柯言論后,蘭和隨即提出三點聲明:
首先,作為李家法律顧問,此案有關李家的信息只有一個發(fā)布渠道。
第二,李在珂作為同案犯的代理律師,不可能會見到李某,他公布的所謂案件詳細信息真實性存疑。
最后,所謂李某在酒店打人的情節(jié),目前法院并沒有做出司法判定,是否存在打人事實尚存疑問,在這種情況下,李在珂擅自發(fā)布所謂細節(jié),是極端不負責任的。(網(wǎng)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