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屈平 張鵬)本是友好的鄰居,只因院落三棵樹便大打出手導致一方受傷最終法庭上見。近日,丹鳳縣商鎮(zhèn)法庭成功調解了這一案件,使原本積怨多年的兩家握手言和。
張剛(化名)和王強(化名)是幾十年的鄰居,且系本家,原來兩家一直相處和睦,但隨著張剛早年在院旁栽種的三棵護院小樹逐漸長高,開始對王強家的房屋造成影響,雙方之間開始產(chǎn)生矛盾并愈演愈烈。今年1月27日,王強因為其中的一顆榆樹和一顆柿子樹主干將其房檐損害,在找張剛協(xié)商解決辦法時言語不合,雙方大打出手。先是張剛從他家拿出長凳將王強背部打傷,后在雙方搶奪凳子時王強將張剛致傷,張剛遂被送往醫(yī)院治療,被診斷為左耳廓挫裂傷,全身軟組織損傷,花費醫(yī)藥費3000余元。2月21日,丹鳳縣公安局對張剛和王強分別作出拘留十日和三日的行政處罰,但雙方的矛盾一直不能得到調解。3月,張剛一紙訴狀將王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其醫(yī)療費等各項費用共計5500余元。
商鎮(zhèn)法庭受理案件后,辦案法官詳細了解了整個案件的前因后果,了解到導致矛盾發(fā)生的根源是那三棵護院樹,如果樹的問題解決不了,以后很有可能發(fā)生類似事件。辦案法官多次上門勘查現(xiàn)場,就地調解,而且還聯(lián)系村組干部和雙方親友共同做雙方思想工作。不厭其煩的調解最終感染了雙方當事人,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xié)議:由王強當場賠償張剛醫(yī)療費等損失2600元,補償張剛樹木價值2000元,三棵樹由王強自行處理。
6月18日,在辦案法官的現(xiàn)場見證和指導下,三棵樹被砍伐,雙方多年的糾紛終于圓滿化解,昔日友好鄰里的雙手再一次握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