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娥在村鎮(zhèn)給群眾散發(fā)法律宣傳品
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文/圖 記者 賈書章 通訊員 柳 佳)在農村,老百姓惹上了官司,無疑是攤上了煩心事、揪心事,也成為困擾百姓生活的一件大難事。洛南縣靈口法庭庭長張淑娥,扎根基層,為民解難事、辦好事。
張淑娥對基層群眾飽含真情,對每一位來訪者,她都熱情接待,耐心解答訴訟程序,讓他們滿意而歸。對法庭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她都認真辦理,并確定了每周二、周四集中送達的工作機制,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將案件訴訟文書送到當事人手中。對待那些情緒激動、態(tài)度蠻橫的當事人,她以女性特有的耐心與溫柔,化戾氣為祥和,努力搭建案件調解的和諧平臺;對那些農活繁忙的當事人,盡量選擇吃飯或晚上時段送達訴訟文書,插空調解案件。一到春耕夏收農忙時節(jié),就攜卷下鄉(xiāng),走村入戶,到當事人家中調解、到田間地頭做工作,想方設法化解矛盾,平息糾紛。
今年9月10日19時許,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被告王某打電話請求法官晚上去他們那里調解案件。王某常年在外地打工,每年回家兩三次,夫妻聚少離多。其妻呂某在家照顧老人和孩子,覺得丈夫對自己關心不夠,沒有共同語言,夫妻感情淡漠,故起訴要求離婚。接到電話,張淑娥毫不猶豫的答應了王某的請求,與原被告及其家屬、村干部一起約定晚上八點在被告所在地的法官工作室進行調解。當晚,通過長達兩小時耐心細致的調解,夫妻雙方情感得以傾訴,心結得以化解,最終雙方都愿意給對方一次機會,修復好夫妻關系。
多年來,張淑娥嚴格履行審判職責和司法調解職能,處理案件時,法理兼容,受到當地群眾的普遍認可。在處理一起因使用旋耕機造成人身損害的健康權糾紛案件時,考慮到農村群眾的農機具使用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比較匱乏,若就案辦案,并不能引起群眾對農機具安全意識的重視。便動員原、被告所在村組干部參與調解,在事發(fā)地辦案,邀請群眾前來旁聽,在釋明法律關系,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使前來旁聽的群眾了解了農機具安全使用知識和有關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規(guī)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當地群眾向法庭贈送了一面“熱情服務 秉公執(zhí)法”的錦旗以表心意。
張淑娥多年來不求辦大案要案,但求法治理念常態(tài)化,確保一方平安。她憑著自己過硬的工作作風、嫻熟的法律知識、科學的工作方法、熱情嚴謹的工作態(tài)度,主動走出庭院,貼近實際、貼近基層、貼近群眾,真心實意為老百姓解決難題,受到領導和群眾的廣泛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