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珠寶公司保安班長突發(fā)偷念,要盜竊自己監(jiān)管的珠寶。他用自己當保安班長掌握鑰匙的便利,把買來的假鉆石和一枚價值9.7萬元的真鉆石進行掉包,并以2.4萬元的價格將所盜鉆石賣給另一珠寶店。因涉嫌盜竊罪,12月27日,被告人呂小殿被依法移送鄭州高新區(qū)法院審理。
呂小殿今年27歲,高中學(xué)歷,2007年8月到鄭州打工。2年后因盜竊被拘留10天。2012年1月,呂應(yīng)聘到鄭東新區(qū)一家珠寶公司擔任保安班長。因平時多受朋友的吃喝邀請,卻沒錢還別人人情。于是囊中羞澀的呂打起了自己監(jiān)管的珠寶的主意。
呂琢磨著,珠寶店門有2道鎖,鑰匙由他和售貨人員分別拿著,同時外面還加有封條。為打開有兩道門鎖外貼封條的鉆石柜門,呂費盡心思,天天在想對策。
一天,他無意中發(fā)現(xiàn)自己的儲藏柜鑰匙和售貨人員拿的儲藏柜鑰匙一樣。于是,今年6月23日晚8點30分,等珠寶店員工下班后,呂趁糨糊未干,偷偷把營業(yè)人員剛粘貼的封條揭掉一面,造成封條沒粘貼牢固的假象,并隨手盜走一標價為9.7萬的鉆石鑒定書,作為販賣盜竊鉆石時的證據(jù)。
第二天上班后,呂又趁身邊無人時,用鑰匙迅速打開鎖鉆石柜的兩道門,把買來的假鉆石和價值9.7萬元的真鉆石掉了包。后以2.4萬元的價格賣給另一珠寶店。呂自以為作案手段干凈利索,卻萬萬沒有想到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第二天便被警察抓住了。(大河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