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10月23日)泰國方面同意在出口黃金及黃金首飾至印度的同時上繳關稅,從而結束了兩國此前在自由貿易協(xié)定(FTA)上的爭執(zhí)。
泰國副總理Niwattumrong Boonsongpaisan周三接受媒體采訪時稱,"過去根據兩國簽署的FTA規(guī)定,泰國向印度出口的黃金首飾無需繳納關稅。但目前經過探討,我們同意支付一定的出口關稅?,F(xiàn)在開始無論是泰國出口商還是印度進口商都需在運輸黃金、黃金首飾中繳納關稅。"
由于印度稅收部門發(fā)現(xiàn)國內部分珠寶行業(yè)違反了雙邊貿易協(xié)定,印度從今年2月起限制從泰國進口黃金以控制其經常賬目赤字的擴大。印度方面稱泰國必須證明其黃金擁有原產地證書,因為印度泰國FTA中規(guī)定,與別的原產地國產品一般的高稅收(20%)不同,允許黃金首飾以優(yōu)惠的1%的稅收進口。
2004年泰國印度曾簽署FTA自由貿易協(xié)定,兩國進口或出口黃金僅需繳納1%的關稅,而當時關稅普遍為15%。通常而言,10%黃金進口關稅將獲得進口商的青睞。(長江有色金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