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會同北京市消防局對重點文物單位進行檢查。記者從檢查組獲悉:近年來被屢次點名批評的拈花寺,將力爭年底前完成騰退,開始修繕工作。
拈花寺歷史上是什剎海地區(qū)著名的佛教寺廟,創(chuàng)建于明代,現(xiàn)為北京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因存在安全隱患,曾被多次限期整改。檢查組發(fā)現(xiàn),拈花寺以往存在的安全隱患雖然有所整改,但是并未根治。
據(jù)檢查組負責人介紹,從檢查情況看,近年來,北京市投入巨資加強文物保護,已取得較好成效。今年,進一步加大文物安全資金投入約1.7億元。目前,北京的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多年的險情得到緩解。中央財政也相繼投入數(shù)億元,對故宮[微博]、恭王府等重點文物建筑進行了修繕保護。
北京轄區(qū)內目前擁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25處,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16處,另有地下文物埋藏區(qū)36片,歷史文化保護街區(qū)40片。檢查組負責人介紹,全市各級別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狀況參差不一,有的文物單位安全隱患依然比較嚴重,特別是歷史遺留問題難以解決。
據(jù)了解,一些文保單位存在較大隱患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管理使用單位領導不夠重視。個別文物保護單位領導對文物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在思想認識上還有偏差,重經(jīng)濟效益輕文物保護,認為花錢費力解決文物隱患太吃虧,本單位不受益,甚至認為影響目前本單位的經(jīng)濟創(chuàng)收,對應該承擔的文物安全保護的主體責任認識不足。有的單位把文物安全工作交給后勤人員管理,主要領導很少過問,有的甚至交給退休人員管理。二是安防、技防設施設備不完善。《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文物保護單位“誰使用誰管理誰修繕”。但有的單位重使用,輕管理、輕投入,安防、技防設施設備不能及時配備、完善。三是安全管理人員、制度不落實。有的單位不能按照《北京市文物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試行)》的要求將文物安全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到位,有的雖然制定了制度卻形同虛設。四是不合理占用造成的安全隱患解決難度大。有的居民占用的文物建筑,生活用火用電帶來的安全隱患一時難以解決,有的單位占用的文物建筑出租給小商戶,安全隱患嚴重。(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