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近日公布了2012年全國文化市場10大案件。這些案件內容涵蓋音像、圖書、文物、藝術品、網絡音樂、網絡游戲、網絡文學等7大市場門類。 這10大案件分別是:
合肥一公司侵權提供網絡游戲“私服”服務案:合肥藝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未經上海盛大游戲[微博]公司授權許可,在網上購買仿制該公司擁有著作權的大型網絡游戲《傳奇》的“私服”源程序,進行修改后在網上兜售,非法牟取利益。
謝某某私自買賣國家一級文物案:江蘇揚州文物鑒定部門對謝某某非法購買的文物進行鑒定,認為其以人民幣65萬元的價格購買的青銅刀為西漢時期的青銅環(huán)首刀。其行為屬非法買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
上海某數(shù)碼科技有限公司游戲產品和服務案:上海顛視數(shù)碼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網絡游戲經營活動,通過互聯(lián)網和移動通信網上網運營手機網絡游戲《手機三國》,供用戶瀏覽并下載至移動終端后使用,通過向用戶發(fā)行、銷售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的方式獲得違法收入。
李某某等盜掘元壩系列古墓葬案:2012年,廣元市成功摧毀一個遍布四川廣元、成都、綿陽、巴中等地的文物犯罪團伙,追繳涉案文物60余件。16名犯罪分子被分別判處1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黃某某未經許可擅自復制、發(fā)行他人美術作品案:2012年8月,福建泉州市發(fā)現(xiàn)龍祥木雕工藝廠存在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木雕工藝品6件。侵權者黃某某被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6件復制品,并處以3萬元罰款。
譚某某等侵權和販賣淫穢音像制品牟利案:2012年10月,貴州貴陽南明區(qū)法院以被告人譚某某、樂某某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2人有期徒刑。2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fā)行、販賣盜版音像制品,數(shù)量極大,同時販賣淫穢光碟達121種。
上海一公司擅自從事互聯(lián)網文學出版活動案:上海朗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違反相關規(guī)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互聯(lián)網出版活動,通過用戶充值購買收費互聯(lián)網出版物(章節(jié))獲取收益,受到罰沒款13.6萬元的行政處罰。
陳某某等侵犯動漫作品著作權案:浙江義烏市林某某向徐某等人下單印刷涉案動漫產品20多萬張對開紙,然后發(fā)給陳某某經營的裝訂廠進行裝訂,經營數(shù)額較大。
星吧音樂網擅自傳播他人音樂作品案:嫌疑人閻某某經營“星吧音樂網”期間,在并未獲得正規(guī)版權編號的情況下,向網民提供下載各種歌曲、手機鈴聲等音樂下載服務,點擊數(shù)達數(shù)10萬次,非法獲利4萬余元。
門某某擅自從事違禁出版物發(fā)行業(yè)務案:天津市門某某通過淘寶網[微博]銷售違禁和非法出版物195種、326冊,涉及全國23個省(區(qū)市)的96人,違法經營額28999元。有關部門對門某某依法給予罰沒款人民幣146995元的行政處罰。(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