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罪犯分別被判死緩、無期和9年徒刑
6月25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重大團伙販毒案,六名罪犯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無期徒刑和九年以上有期徒刑。
商洛市檢察院指控稱,2009年5月至8月,安徽人李士軍先后7次從安徽省臨泉縣將毒品358克,輔料2700克帶到商州賣給何建林,累計獲贓款26萬余元。何建林購得毒品后除自己吸食外,另將毒品和輔料按照一定比例摻和,每天供給許海燕、朱克智、房國棟、文運華吸食,由這4人以每小包100元的價格向吸毒人員售賣。
2009年8月14日晚,李士軍再次攜帶毒品來商州與何建林、房國棟交易時,被公安機關將何建林、李士軍和房國棟當場抓獲,現(xiàn)場查獲毒品海洛因97克,輔料1798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士軍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販賣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何建林、許海燕、朱克智、房國棟、文運華為吸食而販賣毒品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處被告人李士軍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其余五名被告人何建林、許海燕、朱克智、房國棟、文運華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到9年有期徒刑不等,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據(jù)悉,李士軍、何建林等六人販毒一案,是近年商洛市發(fā)生的參與販毒人數(shù)最多,規(guī)模最大,販毒數(shù)量最大的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