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區(qū)分局經調查取證后,依法對“摔倒太婆”蔣某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因蔣某年滿70周歲,依法決定不予執(zhí)行),同時對太婆兒子龔某某給予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昨日,多家媒體赴達州采訪,面對采訪,太婆蔣某講到最后都向記者下跪,希望媒體幫他們挽回聲譽。
事件回放
6月15日
據(jù)達州9歲男孩小華(化名)講述,他和另外兩個小朋友在樓下玩耍,看見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卻說是三個小朋友打鬧將她撞到。
經檢查,太婆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間共花費醫(yī)療、護理等費用2萬余元,雙方就醫(yī)療費用由誰支付未達成一致。
11月16日
太婆的家人背著她找到了江先生家。“揚言不賠醫(yī)藥費老人就不走。”江先生說,太婆就這樣在他家住了兩天。
11月19日
雙方到南外鎮(zhèn)司法所進行調解。南外鎮(zhèn)司法所建議,醫(yī)療等費用共計2萬余元,其中1萬元分為四部分,三名孩子家長各承擔四分之一(共計7500元),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擔。
11月21日
江先生向達川區(qū)南外派出所報警,7位現(xiàn)場目擊證人出來作證,并一一簽字按了手印。
11月22日
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區(qū)分局南外派出所查明:傷者蔣某系自己摔倒,非三個小孩推到,蔣某、龔某某(蔣某兒子)的行為屬于敲詐勒索行為,給予蔣某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因蔣某已滿70歲,依法決定不予執(zhí)行),龔某某行政拘留10日,處罰款500元。
11月23日
太婆家人表示對處罰結果不服,將申請行政復議。
“扶起摔倒太婆,3小孩被指肇事”一事經華西都市報率先報道后,引起社會和媒體的廣泛關注。截至昨日,國內眾多媒體到達州采訪報道,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今日說法》、《面對面》對此事進行了采訪。同時,之前表示愿意幫助太婆一家搜集證據(jù)的四川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福恩,昨日也首度現(xiàn)身。
律師首度現(xiàn)身
聽完講述后起身離開
昨日上午,之前主動聯(lián)系太婆家人,表示愿意幫助其搜集證據(jù)的四川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福恩,來到太婆家中。在太婆及家人的講述中,王律師沒發(fā)表任何看法,也沒說一句話。“我還有事就先走了??!”在聽完太婆及家人的講述后,王律師起身離開,并表示自己還有事。
昨日下午,本報記者致電王律師,但其電話接通后立即轉入“正忙”狀態(tài)。昨晚,記者再次致電,依然如此。隨后,記者發(fā)去短信,也未得到回復。
面對央視媒體
太婆稱:被娃娃撞倒
昨日上午,在王律師剛離開太婆家后,中央電視臺《面對面》欄目組以及另外兩家媒體來到太婆家中進行采訪。記者了解到,在采訪前,《面對面》欄目組已采訪了當事小孩一方、現(xiàn)場目擊者、公安機關和正在拘留所接受處罰的太婆兒子龔某某。
當事小孩小華(化名)說,自己感到很委屈,明明是太婆讓自己去幫忙扶的,結果卻被太婆說是被他們打鬧撞倒的。
太婆在接受采訪時,仍堅持是小孩打鬧將自己撞倒。“他們三個小娃兒從側面跑過來,一起把我撞倒的,我在倒下的時候順勢就把那個小娃兒的手抓住了。”太婆說,他們找的證人說是我自己倒下的,全都是在誣陷我。太婆還表示,自己受傷就是最有力的證據(jù)。
太婆的家人表示,現(xiàn)在他們的聲譽受到了極大的損害,希望能還自己一個清白。至于什么時候正式提出行政復議或走訴訟程序,還要等家人商量后再決定。
記者從《面對面》記者處了解到,現(xiàn)在正在拘留所接受處罰的太婆兒子龔某某表示,不服處罰結果,出來后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