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就是,僧尼如果每月在寺廟的收入不足400元,比如只有260元,由政府出資彌補140元,使僧尼的收入達到400元的生活標準。”拉巴瓊丹進一步解釋說。
在寺廟分配到的收入是西藏僧尼生活的最主要來源。色拉寺管委會負責人次仁達杰說:“在宗教活動旺季,信教群眾布施多一些,全寺僧人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有1000多元;在宗教活動淡季,布施少,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只有三四百元。”
西藏自治區(qū)黨委統戰(zhàn)部常務副部長索朗仁杰認為:“實現僧尼社會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全覆蓋,生活困難的僧尼還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位一體’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解決了僧尼目前最實際的困難,也減輕了他們最為沉重的生活負擔。”(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