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采訪的學者認為:個人所得稅純粹是一種收入調(diào)節(jié)稅和福利稅,而不應當是一種財政稅。它不應當以政府增收為目的,而應以財富在老百姓之間的二次分配為目標。因此,個稅制度變革必須以不影響中低收入階層的生活為前提。
個稅改革的總思路,應該秉承減稅主旨,切實、大幅度地為中低收入階層減負。在此基礎上,那些起征點和級次級距等技術(shù)問題,才會有實質(zhì)性的改變
法治周末記者戴蕾蕾陳磊
截至5月2日13時,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才滿一周,卻已經(jīng)收到網(wǎng)友意見18.5萬余條,創(chuàng)下全國人大立法史上短時間內(nèi)收集意見最多的紀錄。
此前,國務院提交的個稅修正案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即免征額)從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時仍存爭議,未獲通過。隨后,個稅修正案草案再次公開征求意見。
財政部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是基于我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為每月1123元(2010年),按平均每一就業(yè)者負擔1.93人計算消費性支出為每月2167元,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3000元,既考慮了當前居民消費性支出情況,也考慮了今后幾年居民消費性支出的增長情況。
著名經(jīng)濟學家、天則經(jīng)濟研究所創(chuàng)始人茅于軾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個稅起征點應該大幅提高,3000元是太低了,以前我提過8000元,現(xiàn)在至少要5000元。
但顯然,起征點的爭議遠不是問題的實質(zhì)。
在個稅起征點定多高的爭議聲中,2010年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擺在公眾面前:中央財政收入共計42470.52億元,完成預算的111.6%,增長18.3%,其中個人所得稅2902.85億元,完成預算的114.2%,增長22.6%。
征收個稅的初衷和本質(zhì)是要“削富以濟貧,減輕貧富分化”,但從目前的改革方向和程度上來看,專家認為已偏離了總思路。
財政部說法遭百姓詬病
個稅起征點為什么是3000元?
雖然人大還沒有對外公布已征集的18萬余條建議的內(nèi)容,但幾乎可以肯定的是,3000元免征扣除標準是否合適是最受關(guān)注的焦點。
有調(diào)查顯示,70%的受調(diào)查者都覺得3000元的個稅起征點還比較低,需要往上加。
即便如此,經(jīng)過反復測算研究的3000元扣除標準,在草案制定者的眼里仍然有它不可替代的合理性。
按照財政部的說法,此次個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采用“城鎮(zhèn)居民消費性支出”指標進行測算,其中包括基本生活支出,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支出、價格上漲因素支出和因生活水平提高而增加的支出。
而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的目的,是為了體現(xiàn)居民基本生活費用不納稅的原則。
財政部有關(guān)負責人表示,測算標準中的消費性支出肯定大于基本生活支出,而且此次減除費用標準同時考慮到了納稅人的家庭負擔因素,按照每一就業(yè)者供養(yǎng)1.93人,測算就業(yè)者負擔的平均費用支出水平。
從全國范圍內(nèi)來看,個稅修訂后,不僅納稅人范圍大幅減少,而且大部分中等收入者稅負降低。財政部測算,個稅扣除標準提高到3000元,納稅人口將減少到稅基人口的12%,減少4800萬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10%以下稅率的納稅人占工薪所得納稅人的比重,達到94%,其中70%適用5%稅率。
事實上,按照扣除標準3000元計算,月薪5000元的工薪階層,如果扣除各項保險和公積金后再扣除免征扣除額3000元,其納稅金額只有50元左右。
但實際情況是否如此?
已經(jīng)“三十而立”的杜若,常常向周圍人感嘆“三十難立”。
在北京金融街一家公司做行政工作的她每月收入稅前是4000元,扣除各項保險和公積金約1000元,繳納個人所得稅85.9元,稅后3000元左右。這個收入讓她在應對各項開支時力不從心。
2011年4月的一天,杜若付給房東4500元,以換取在北京西三環(huán)附近一個10平方米合租單間3個月的居住權(quán)。
房東還向杜若抱怨,周圍房租還在漲,下一年如果杜若還想租的話,要考慮加房租。
房子始終是個問題。杜若都不記得這是自己第幾次搬家了,從海淀到石景山到通州到朝陽再搬回海淀,就為了省些房租。
這個來自中國能源大省的女孩,以前在家時,對電表的數(shù)字沒有那么敏感。而現(xiàn)在,她向記者形容,電表、水表走字就像在“割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