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這是一名跟隨大人街頭行乞的孩子在救助車上哭泣2月11日攝
公安部規(guī)定今后凡是發(fā)生的拐賣兒童案件,必須由縣一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擔任專案組長,并對案件偵辦、查找解救被拐賣人員、安撫被害人家庭等三項工作全程負責到底。
據新華網北京4月13日電(余曉潔 鄒偉)面對當前依然嚴峻的打擊拐賣犯罪形勢,中國公安部4月12日做出了一項新的規(guī)定:今后凡是發(fā)生的拐賣兒童案件,必須由縣一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擔任專案組長,并對案件偵辦、查找解救被拐賣人員、安撫被害人家庭等三項工作全程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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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將這一空前嚴格的做法形象地稱為“一長三包制”,而人們更關注的是,在2011年春天中國“微博打拐”熱潮的映襯下,中國警方將如何在“打擊拐賣犯罪、解救被拐兒童”中有所作為。
中國政府部署“打拐”專項行動始于2009年。兩年以來,已破獲拐賣婦女案件12946起,拐賣兒童案件7867起;解救被拐賣兒童13284人、婦女23085人。
每個數(shù)字背后,都是一個從魔爪中奪回的生命;每個數(shù)字背后,都是一個家庭歷經磨難后的幸福團圓。
“拐賣案件一天不破,公安機關就一天也不會放棄對案件的偵查和對被拐兒童的查找。盡管有些案件沒及時偵破,但公安機關的工作永遠不會放松。”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在12日舉行的進一步做好打拐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說,這一決心,既要讓被拐兒童的父母感受到,也要讓人販子和收買被拐兒童的群眾知道。
對于失蹤兒童來說,最初的幾個小時是查找解救的黃金期。為此,公安部要求公安機關接到兒童失蹤警情后,要立即啟動查找工作,打破警種界限和常規(guī)作法,調動一切警務資源,快速查找失蹤兒童。最新的消息是,公安部決定在6月1日前將這一兒童失蹤快速查找機制在全國普遍建立。
為解決被拐兒童“身源確定”的難題,公安部建立了全國“打拐”DNA信息庫,對來歷不明、疑似被拐兒童和失蹤被拐兒童的父母進行采血入庫。目前,已收錄2萬多人的信息,比對確定1040名被拐兒童身源。
從現(xiàn)在起,中國公安部還將在全國開展為期6個月的來歷不明兒童集中摸排行動,對疑似被拐賣兒童的,采集生物檢材檢驗后錄入全國打拐DNA數(shù)據庫比對;對非親生子女入戶的,必須采集生物檢材進行檢驗,錄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比對確認非被拐賣兒童后,才能辦理入戶手續(xù)。
“截至目前,公安部共發(fā)出30張A級通緝令,緝拿重大拐賣犯罪嫌疑人。”公安部所屬的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辦公室主任陳士渠說。
這種前所未有的力度給犯罪分子以極大震懾,30人中已有29人到案,其中不少人系自首。
“公安機關在警務機制革新與先進科技手段相結合的基礎上,更加突出以民意為導向,推動‘打拐’專項行動向縱深發(fā)展。”陳士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