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fā)后,現場留下大量血跡被校方用石灰水清洗過。
被告人進入法庭
今年4月,云南民族大學呈貢雨花校區(qū)發(fā)生一起情殺案,一名大二男生被女友刺死。這起慘劇的背后,是一段畸形的戀情,表姐和表弟相愛,表姐為表弟多次懷孕墮胎。當表弟提出分手時,表姐捅死了表弟。昨天,昆明中院的法官到呈貢法院審理這起情殺案。法庭上,被告人并沒有對自己行為進行太多的辯解,她只是流著淚表示想向親舅舅(表弟的爸爸)道歉。
表姐校園內殺死表弟
今年4月5日晚上9點左右,大理白族自治州賓川縣平川鎮(zhèn)的楊如華(女,22歲)到云南民族大學呈貢校區(qū)找其男友李建昌(男,20歲,大理州賓川縣人,云南民族大學2008級物理與電子電氣信息工程學院學生)。當晚10點20分許,雙方在學校食堂門口因感情糾葛發(fā)生爭執(zhí),楊如華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傷李建昌胸部,李經搶救無效死亡。
4月6日凌晨2點30分許,民警在云南民族大學學生宿舍一幢地下室內將犯罪嫌疑人楊如華抓獲,楊如華交代了犯罪事實。
楊如華的媽媽與死者李建昌的父親是親姐弟,兩人是表姐弟。早在李建昌讀高中時,他就住在楊如華家,兩人漸生愛慕,成了戀人。兩年前,李建昌考上了大學,而楊如華則在家務農。楊如華說:“我們相愛3年來,我有6次為他(李建昌)做人流,最近一次在今年3月18日。”
庭審現場
公訴方
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
下午兩點,昆明中院的刑庭法官到呈貢縣法院審判殺人兇手楊如華。在拘押室里,楊如華看上去非常嬌小、弱不禁風的樣子,腳上穿一雙白色的運動鞋,很難想象她能殺死一個身高1.75米的男子。當審判長宣布開庭時,楊如華顯得很冷靜,但她卻一直低著頭。
公訴人說,今年4月5日晚,被告人楊如華因感情糾葛,用水果刀捅在男友李建昌胸部,致使受害人當場死亡,楊如華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審判長問:“被告人,你對公訴機關之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有什么意見沒有?”楊如華沉默了一會,并沒有回答審判長的問話。審判長說:“你不回答,是默認嗎?”楊如華的辯護人說:“對事實沒有意見,但對案件定性為故意殺人罪有意見,綜合案件始末和情節(jié),應當定性為故意傷害罪。”公訴人當庭反駁:“我們起訴的罪名是準確的,被告人一刀殺死了被害人,她明知一刀捅在被害人胸部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