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之后的日子,張圣多次要求段明玉給自己匯錢。段明玉對張圣是有求必應(yīng),以為這樣他就會放過自己。2009年11月26日,張圣又給段明玉發(fā)短信,問她什么時候放寒假。段明玉說1月初放假,3月1日開學(xué)。張圣說:“你正好可以陪我兩個月。如果你不來,我就把視頻傳給你的父母、男友、老師和同學(xué)。”段明玉氣憤地指責(zé)張圣不講信用,張圣無賴地說:“你不來陪我也行,但得給我6000塊錢。如果你陪我一天,就減掉400塊。”段明玉覺得事情發(fā)展到這個地步,自己已經(jīng)無力解決了,唯一的出路就是報警。
2009年11月27日晚上,段明玉上了回大慶的火車。剛下火車,她就打“110”報警了。很快,警方在出租屋里將張圣抓獲。張圣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供認不諱,但他卻一臉無辜地說:“跟段明玉談戀愛期間,我花了1萬多塊錢,那都是我媽給我上學(xué)用的。對象沒處成,還影響了我的學(xué)習(xí),她應(yīng)該賠給我。憑什么她就能上名牌大學(xué)?我心理不平衡。”
得知此事,雙方家長都非常震驚。尤其是段明玉的父母,情緒非常激動,聲稱不把張圣打入十八層地獄誓不罷休。張圣的父母知道兒子犯下了大錯,將他敲詐段明玉的錢全部退回。
2010年8月,張圣因犯強奸罪、敲詐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據(jù)新華網(wǎng)訊(張大軍 李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