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教育廳決定從9月1日起,在全省公辦、民辦幼兒園(學前班),實施園方責任保險。保險費由幼兒園統(tǒng)一購買,其中公辦幼兒園(學前班)在保育費中列支,民辦幼兒園由舉辦者支付。
昨天從省教育廳獲悉,從2009年開始,我省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施了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為化解學校在學生安全方面的風險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共有幼兒園、小學附設學前班4062所。由于學齡前兒童年齡較小,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尚未形成,幼兒園兒童的傷害事件時有發(fā)生,幼兒園意外傷害風險不斷增加,安全形勢十分嚴峻。為及時化解因幼兒意外傷害給幼兒園帶來的風險隱患,解除幼兒園和家長的后顧之憂,省教育廳決定從今年秋季開學起,把校方責任險的實施范圍,從中小學延伸到幼兒園(學前班)。保險責任包括:在幼兒園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由幼兒園組織的活動中,以及在幼兒園負有管理責任的園舍、場地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nèi)發(fā)生的,造成在園注冊幼兒人身傷害,依法應由幼兒園承擔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
保險費標準為每個幼兒每年人民幣5元,由幼兒園統(tǒng)一購買,保險期限為一年,一般為一個學年度,期滿續(xù)保。每名受傷害幼兒每年累計賠償限額為人民幣30萬元,每所幼兒園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為人民幣450萬元,每所幼兒園每年累計賠償限額為人民幣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