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德黑蘭時報》3月5日援引伊朗邁赫爾通訊社消息說,繼停止向法國、英國供油后,伊朗可能再次決定停止向比利時、荷蘭、捷克供應(yīng)石油。
《德黑蘭時報》說,伊朗石油部此前已向部分歐洲國家下了最后通牒,這些國家包括:意大利、葡萄牙、荷蘭、德國、希臘、西班牙、比利時、捷克,并為這些國家購買伊朗石油提出新的條件,即購買伊朗石油的期限必須為3至5年,且需要按時支付款項。邁赫爾通表示,如果比利時、捷克、荷蘭沒有滿足這些條件,伊朗石油部將很快停止向這些國家供油。
2月19日,伊朗宣布停止向英國和法國兩國供應(yīng)石油。
報道說,伊朗議會以準(zhǔn)備相關(guān)提案,呼吁當(dāng)局停止向制裁伊朗石油業(yè)的歐洲國家供油。該項提案將于近期在伊朗議會進行討論。(環(huán)球網(wǎng) 李宗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