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與騰訊QQ互訴,誰是最后贏家?3月28日,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訴騰訊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宣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奇虎公司全部訴訟請求,判決騰訊公司不構成壟斷,訴訟費用79萬元由360方面承擔。
宣判過程用時半個小時,360代表律師表示,將咨詢公司意見再決定是否上訴。據(jù)悉,這是國內首個在即時通訊領域對壟斷行為作出認定的判決。
奇虎與騰訊的糾葛由來已久,被形象稱為“3Q大戰(zhàn)”。2010年9月,奇虎公司發(fā)布了其新開發(fā)的360“隱私保護器”,專門搜集QQ軟件是否侵犯用戶隱私,QQ則立即指360游覽器涉嫌借黃色網(wǎng)站推廣。
隨后,雙方矛盾升級,騰訊與金山、百度等公司聯(lián)合發(fā)布聲明抵制360。360則推出“扣扣保鏢”聲稱將對QQ用戶提供全方位保障。同年11月3日,騰訊公司發(fā)布了《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要求終端用戶在QQ軟件與360軟件之間只能選擇其一使用,要么刪除360軟件,要么退出QQ軟件。此事在工信部的介入下才得以平息。
2011年10月,奇虎公司正式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請求法院判決兩被告立即停止壟斷民事侵權行為,賠償其各項損失1.5億多元,并在被告網(wǎng)站及相關平面媒體刊登道歉聲明。
2012年4月18日,該案開庭。當日庭審激辯了近7個小時,300多個旁聽席坐無虛席。法庭總結了該案的四個爭議焦點:相關市場如何界定;被告在相關市場是否具有支配地位;被告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被告應當承擔何種民事責任。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于3月28日判決,由于原告對本案相關產(chǎn)品市場界定錯誤,其所提供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被告在相關產(chǎn)品市場上具有壟斷地位,故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