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昨日就中小學教育收費發(fā)“禁令”,強調(diào)中小學教育收費一律實行政府定價,各區(qū)(市)縣、各學校不得越權(quán)設(shè)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亦不得收取規(guī)定項目之外的任何費用。此外,學校所有收費只能由財務部門收取,其他任何部門和組織,包括班級、年級、教研組、家委會等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
市教育局還特別強調(diào),捐資助學必須嚴格遵循“自愿、無償”的原則,不得與招生、入學、考試成績掛鉤。所有捐贈收入一律繳入同級財政金庫。(記者 王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