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訪了市場中的主要幾類家具之后,我們發(fā)現(xiàn),一些專業(yè)品牌在合同擬定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他們正在根據(jù)自身特色增設附加條款,有的是材質工藝的詳盡說明,有的是設計圖紙標注,有的是制造地的證明,還有的是后期使用和保養(yǎng)說明。不管怎樣,在《北京市家具買賣合同》之外,作為格式合同的重要補充,形形色色的家具合同附加條款,正為行業(yè)銷售正規(guī)化起到示范作用,這些深受消費者認可的內容,也正在成為市場走向成熟的最佳見證。
本版,我們將這些具有代表性的家具合同附件內容展示出來,讀懂它們,將有助于你在購買家具的時候放心、省心。
定制(板式)家具合同附加條款(資料提供:飛美家具)
1.家具效果圖。
解析:商家在測量、設計并經(jīng)消費者認可,準備生產(chǎn)定制產(chǎn)品前,應將家具效果圖連同買賣合同一起交到消費者手中。效果圖包括俯視、正立面和擺放效果圖三張,圖片旁邊還應明確標注每件家具尺寸、規(guī)格、原材料材質與產(chǎn)地、制圖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
2.原材料品牌和產(chǎn)地證明書。
解析:該證書應以附件形式與正式合同合二為一。如果使用價格較高的進口板材,證明書更是必不可少。比如,德國愛格板材集團有一份“德國愛格集團FRITZ EGGER板材鑒定表”,就應成為合同附件內容之一。該表格要求商家填寫消費者所購家具的哪部分采用了德國愛格板材,板材顏色、型號和表面處理情況等,也都在明示范圍之內。同時,該表格也公布了德國愛格集團在中國的鑒定熱線,以便于消費者進行查詢。
3.家具更改記錄。
解析:定制家具的特色就是按照消費者個性化需求進行定制,其尺寸、規(guī)格、顏色與造型均存在特殊性。而在定制過程中,消費者也會對設計方案提出常規(guī)性更改。因此,為保穩(wěn)妥,每一次修改定稿都應被記錄,且成為正規(guī)合同的附件。
紅木家具合同附加條款(資料提供:宣明典居古典家具)
1.原材料官方名稱及使用比例。
解析:除了家具合同中要求填寫的家具基本信息外,在購買紅木家具時,消費者還應要求商家對產(chǎn)品原材料的詳細信息單獨填寫。比如,“滿徹老撾紅酸枝(允許在國標范圍內有一定比例邊材)”,某紅木家具品牌在合同上的這種寫法,既承諾消費者該產(chǎn)品為100%老撾紅酸枝,又提醒買家,國標允許紅木家具有一定比例的邊材。
2.原材料保真證書。
解析:目前部分紅木家具品牌已與國家相關檢測部門合作,對其以珍貴樹種為原材料制作的每一件家具進行專業(yè)檢驗,并給予合格證書。這一證書也可作為家具合同附件,成為賣方的承諾、買方的定心丸。
3.明確標明提貨期。
解析:紅木家具價格上漲不斷,為了規(guī)避市場風險,商家也應對提貨期提出額外要求,避免有些消費者交了訂金一兩年后才提貨。比如,某商家就在合同的“其他約定事項”中寫明:一個月內提貨前期只需交付全款5%的訂金,三個月內提貨付30%訂金,六個月內提貨付50%,六個月外提貨則需支付全款。
家具“三包”滯后引維權爭議 商家喊冤號召合理維權
三包規(guī)定滯后影響維權
工商局數(shù)據(jù)顯示,2009年共受理家具類產(chǎn)品投訴823件,投訴量較2008年減少了10.83%,占全年投訴總量的3.45%。由于家具“三包”滯后,消費者退換貨難以實現(xiàn),退換貨糾紛仍是投訴熱點問題。
對此,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部主任郎丹柯表示,從市消協(xié)接手的投訴事件來看,糾紛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宣傳與實物不符;簽合同時隱去重要信息,部分銷售人員將產(chǎn)品的執(zhí)行標準、材質等內容標示不清,導致消費者無法依據(jù)合同來維護自身權益;交貨時發(fā)生安裝不當致家具破損等意外情況;家具環(huán)保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