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于2005年至2009年間,利用擔任鐵道4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先后三次向今創(chuàng)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戈建鳴索取錢款共計人民幣800萬元。
張曙光于2005年至2006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裝備部副主任和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5利,接受中技國際招標公司總經理王康的請托,為該公司的招標代理工作提供幫助,為此,先后多次收受王康給予的人民幣7萬元、4萬美元和1萬歐元,共計折合人民幣47萬余元。
張曙光于2005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青島亞通達鐵路設備有限6公司總經理劉越勝的請托,為該公司的列車配件業(yè)務提供幫助,為此,收受劉越勝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0萬元。
張曙光于2007年至2009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武漢正遠鐵路電7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的請托,為該公司的技術產品應用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后三次收受王建新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850萬元。
張曙光于2007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無錫市萬里實業(yè)8發(fā)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談國良的請托,為該公司的列車配件業(yè)務及貨款結算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后兩次收受談國良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15萬元。
張曙光于2009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北京博得交通設備有限公9司法定代表人陳丙玉的請托,為該公司列車配件業(yè)務提供幫助。為此,收受陳丙玉給予的錢款人民幣500萬元。
張曙光于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中鐵電氣化局集10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志遠的請托,為該公司工程項目中標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后兩次收受劉志遠給予的人民幣30萬元和3萬歐元,共計折合人民幣57萬余元。
張曙光于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薛之桂和總經理鄭斌的11請托,為該公司工程項目中標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后多次收受薛之桂、鄭斌等人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4萬歐元和2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57萬余元。
張曙光于2010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吉林省金豆實業(yè)集團有限12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明南的請托,為該公司的列車配件業(yè)務提供幫助,為此,收受金明南給予的錢款人民幣200萬元。
張曙光于2010年至2011年間,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雙雙集團有限公13司法定代表人陳曉美的請托,為該公司與外方的技術合作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后兩次收受陳曉美給予的150萬元港幣,共計折合人民幣129萬余元。(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