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網站7月28日發(fā)布消息顯示,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將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有消息稱,審計署暫停所有項目開始培訓,近期就進駐各省市。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表示,美國“汽車之都”底特律申請破產保護10日后,國務院就作出了全面摸底地方債務的部署,“速度很快,36個地區(qū)的地方債務審計結果,觸目驚心。這次全國范圍摸底,將對預防風險、建立科學完善的地方債務管理模式提供參考”。
葉青所言的“觸目驚心”到底有多嚴重,這里有一組數據:2012年底,審計署抽查的36個地方政府的債務余額為3.85萬億元,其中16個地區(qū)債務率超過100%,最高的達219.57%,有地方政府逾六成的年收入得用來還債,另據媒體報道,廣東省個別鄉(xiāng)鎮(zhèn)不吃不喝還債需要400年。
盡管有些部委官員根據GDP漲幅樂觀地表示,地方債水平整體上仍處于可控區(qū)間;也有些地方官員自信滿滿地宣稱,加以數年,一定能讓債務輕松償還。但是,這種樂觀和自信,如果沒有了土地財政的支撐,不知還能存留多少?
根據審計署的調查顯示,抽查的36個地方政府中,超過半數地方政府指望賣地還錢,21個地方政府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有7746.97億元,占這些地區(qū)債務余額的54.64%。這些地區(qū)2012年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需償還本息2315.73億元,為當年可支配土地出讓收入的1.25倍,上述省市已經“資不抵債”。
土地收入可不可以作為財政來源,當然可以。但是,土地收入和稅收一樣,為了可持續(xù)發(fā)展,都必須具有一定的限額。稅收多了,或者寅吃卯糧,那就是“過頭稅”。同理,土地收入,也必須具有一定的限度,把原本十年甚至更長時間的土地收入,為了政績、為了還債,今年都給征收了,那就是“過頭土地收入”。過頭稅影響企業(yè)將來的發(fā)展,過頭土地收入影響的是則子孫萬代的生存和發(fā)展。況且土地一旦開發(fā)很難再生,將來無地可買,看建立在高負債、大拆大建基礎上的地方經濟,還怎么健康運行。
俗話說,“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且不說高負債、大拆大建容易滋生腐敗和經濟運行風險,就我們政府的運營習慣來說,習慣了大手大腳花錢的“甜日子”,將來土地資源枯竭,我們該怎么適應未來的“苦日子”。
況且從2010年起,中央明確要求地方政府通過“土地財政”獲利的收入,重點用于改善民生和償還政府債務,用于保障房建設、教育投入等?,F實情況則是,地方政府的土地獲利,更多是繼續(xù)與擴大政府負債相“配套”,進行城市建設與改造,繼續(xù)大拆大建。長此以往的話,用不了多久,我們的世界,除了一堆龐大冰冷的城市混凝土森林,和一串觸目驚心的債務數據之外,我們將一無所有。
放棄大拆大建的GDP思維和空虛的政績觀吧,該到讓我們的世界休養(yǎng)生息、對我們民生進行深根細作的時候了,不要讓子孫后代掙扎在我們這一代人挖下的“黑洞”之中。(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