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出意外,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下稱住建部)的規(guī)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修訂的草案稿,將于2012年6月上報國務院法制辦。
從2011年年底開始,住建部就“條例”修訂展開了多次調研。此類工作,在距離6月這一最后底線還有不足兩月之時,仍在進行。在此之前,國務院已經(jīng)批準超過20個城市進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貸款”的試點工作。同時,“條例”修訂也已經(jīng)被列入國務院法制辦的部門立法規(guī)劃。
目前,對于擴大住房公積金使用途徑的修訂內(nèi)容方向已經(jīng)沒有爭議。然而,在事關更多公眾切身利益的繳存覆蓋面擴大方面,仍有較大爭議。在兩個月后向國務院法制辦提交的條例修訂“草案”中,很可能將不會出現(xiàn)與“強制用人單位繳存職工公積金”相關或類似的內(nèi)容表述。
6月“底線”
“條例”的修訂工作如果不出意外,將被列入“住建部2012年工作要點”。
“相關的調研工作,去年年底就已經(jīng)開始了。”4月25日,住建部一位官員向《中國經(jīng)營報》記者證實。2011年11月,住建部部長姜偉新前往全國人大接受關于保障性住房的專題詢問。在此之后,住建部就已經(jīng)啟動了“條例”修訂的調研工作(見本報2011年11月7日《住建部調研住房公積金改革》)。
此后,由住房公積金監(jiān)管司牽頭,住建部圍繞“條例”修訂進行了一系列的工作部署,其中包括多輪不同層面的調研工作。目前,在住建部制定的2012年工作計劃當中,條例“修訂”草案上報國務院法制辦的時間,被定在2012年6月份。
記者了解到,“條例”的修訂工作如果不出意外,將被列入“住建部2012年工作要點”。該要點是指導全年業(yè)務工作的依據(jù)。按照慣例,一般在一季度末二季度初下發(fā)。“姜偉新部長最近在部署2012年工作重點時,也要求爭取在上半年完成上報國務院。”
據(jù)了解,作為國務院行政規(guī)章,“條例”自1999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以來,一直是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據(jù)。由于住房公積金由個人和用人單位共同繳存,并無財政出資,因此,“條例”始終要求住房公積金不能用于與個人住房消費無關的領域,以確保作為“個人財產(chǎn)”的住房公積金的安全。
“關于修訂‘條例’最早提出是在2010年,全國部分省市試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部分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貸款。”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權威人士稱,這種試點后被國務院推廣,但從事實上突破了原有“條例”的規(guī)定,才有了住房公積金的“修法動議”。
目前,住房公積金的“修法”工作,主要由公積金監(jiān)管司牽頭并推進主要工作,政策法規(guī)司和住房改革與發(fā)展司提供相應的建議,同時還聽取全國人大法工委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強繳”難局
是不是通過強制繳存的方式實現(xiàn)住房公積金覆蓋面的擴大,不是住建部一個部門能夠決定的問題。
雖然住房公積金與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并稱“三險一金”,但住房公積金卻從來都不在強制繳存的范圍之內(nèi)。記者了解到,在本輪住房公積金修法之初,曾充分考慮將住房公積金和“三險”并列,納入用人單位的“強制繳存”范疇。
然而,對于是否將“強制繳存”性質的內(nèi)容,寫入修訂后的“條例”,一直爭議較大。
記者了解到,截止到2011年9月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數(shù)是9100余萬人,其中政府機關和事業(yè)單位的公積金繳存人數(shù)為6100多萬,這意味著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主體。